你以為的好意,可能已經違法了——後 MeToo 時代,每個主管都該懂的「邊界感」
性騷擾的認定標準,已經悄悄翻轉了——而很多人還不知道。「新職安法」將於今年 7 月上路,過去那種「我只是在管理」、「我是出於好意」的說法,已經愈來愈難作為免責理由。
讀完這篇,你會知道:
哪些「日常互動」現在可能已構成性騷擾或職場霸凌
「好意」為什麼不再是免責理由
雇主責任的邊界在哪裡、什麼情況下會被重罰
如何在組織內建立真正有效的防治文化
職場性騷擾的認定,已經翻轉了
過去,很多人以為性騷擾的界線在於「你有沒有惡意」。但現行法律的判斷邏輯,已經從行為人的動機,轉移到對方的感受與尊重。
實務上有兩條清晰的判斷紅線:
一、社會通念紅線:判斷基準不是單一當事人的主觀感受,而是「一般人看到這個行為,會不會覺得超出了正常社交範疇」。
二、個人界線紅線: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邊界不同。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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